询价函
询价函(2025004)号
1、询价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吉发改审批【2019】124************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价方式采购。
******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物资设备部对施工用物资采用询价、比价方式进行采购,特发出询价函,请按如下物资目录与要求如实报价,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04月19日9:00前将报价函、物资报价表盖章扫描件和单位全套资质、质量证明资料上传至铁建云链平台。
2、项目概况
******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吉发改审批【2019】124号
工程名称: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
******有限公司子公司)
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工程内容:我单位承建的为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中标合同额暂定38277万元。工程范围为:含南湖新村站~工农广场站区间、工农广场站(含1号线改造)、工农广场站~亚泰大街站区间、亚泰大街站、亚泰大街站~东岭南街站区间、东岭南街站、东岭南街站~东南湖大路站区间、东南湖大路站(含4号线改造)、东南湖大路站~赛德广场区间、赛德广场站以上范围内的机电工程、供电系统工程(不含甲供设备、主变电所、外电源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含气体灭火)、综合监控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门禁系统安装工程(不含设备)、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不含设备)、信号系统设备安************控制中心)相关改造工程。
合同总金额:暂定38277万元
3、询价内容
清单详见附件1:询价需求一览表2025004
备注: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4. 供货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询价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内的要求。
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无预付款;货到指定地点经检验合格对上计量款到账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所供合格物资货款的60%;经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且建设单位审价通过后三个月内支付至所供合格物资货款的95%;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买方通过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项目移交 2 年后付款,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 发票开具要求:
******有限公司子公司。
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票信息如下:
名称: ******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MA17F9QD33;
住所地(注册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凯达北街1000号102室;
电话:******;
******银行:******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103 。
7.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李 坤
电 话:******
电子邮件:******97@qq.com
谢谢合作!
******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
2025年04月08日
物资需求一览表 |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收货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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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 | 地面围挡 | 3m*2.5m*0.5m | 参考技术规格书 | 延米 | 2137 | 2025年04月至工期结束,按现场通知使用时间交货 | ******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 | 车板交货;产品外观良好,数量准确,质量良好,证件齐全 | ******有限公司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十二工区项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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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此数量为暂估数量,结算数量按照实际收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